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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檢警可監聽通訊軟體!《科技偵查法》試水溫蔡清祥盼各界給意見][ETtoday][2020-09-10]] [打印本頁]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0-9-16 10:30 PM     標題: [檢警可監聽通訊軟體!《科技偵查法》試水溫蔡清祥盼各界給意見][ETtoday][2020-09-10]]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0-9-16 10:32 PM 編輯

科技日新月異,為了增加檢警辦案方法,並賦與其法源依據,法務部研擬《科技偵查法》草案,授權偵查機關可透過植入木馬的駭客手法,從嫌疑人的手機提取與案情有關的資訊,甚至可以監聽LINE通訊軟體的對話內容。法務部長蔡清祥強調,法律必須跟上科技才能有效查緝犯罪,「要求檢警調辦大案不能不給他們武器。」

海巡署南巡局士官長王育洋為了查緝私菸,2014年將GPS衛星定位追蹤器偷裝在當事人貨車底盤,監看貨車行蹤,遭控妨害秘密罪嫌。王男最後遭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緩刑2年定讞。檢察總長2次提出非常上訴,但都遭到駁回,因此催生這部法令的制定。

法務部召集相關單位,研商《科技偵查法》草案,共計28條,規範偵查機關使用監視、攝錄與追查位置等科技設備或技術實施蒐證及調查的聲請、核准、期間、事後通知等程序,以及數位證據的蒐集與保全的方式及範圍。未來檢警調可針對通訊軟體施以監聽聲音、甚至監看文字,包含使用LINE、FB、IG、Skype都可以被監聽、監看。

雖然科技偵查是檢警辦案的偵查手段,但也有侵害人權之虞。法務部長蔡清祥強調,「要求檢警調辦大案不能不給他們武器。」法律必須跟上科技腳步,才能有效查緝犯罪,《科技偵查法》讓偵查機關科技辦案有法可以依循,達到追訴犯罪的目的;不過法案上路可能會有阻力,希望外界不要對《科技偵查法》作負面解讀,法案到完成立法還有充足的時間,歡迎各界隨時提供意見。

目前草案已經上網公告,供各界參考,而草案上網後,法務部也已經收到一些回饋的聲音。蔡清祥表示,《科技偵查法》草案的討論是開放的,隨時歡迎各界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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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民眾,太可怕了,根本就是綠色恐怖...民進黨彎道超車...共產黨已經看不到車尾燈了...


作者: zogol    時間: 2020-9-16 11:25 PM

全面執政之後的人權一文不值…
作者: LAISTEVEN1106    時間: 2020-9-17 12:38 AM

這不是變相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百姓當駭客就犯罪,檢警當駭客就不是?[
作者: herryui00015    時間: 2020-9-17 12:56 AM

人權團體都死光啦! 台灣未來果然只剩綠畜有人權!
作者: r8397110    時間: 2020-9-17 01:09 AM

查個私菸有必要用這個嗎?
如果換個用法
比如說把這種程式用在那些重複販毒.詐騙業者,才會有人會挺吧

作者: a52083939    時間: 2020-9-17 01:43 AM

間聽容易被亂用吧畢竟當權者不是人人都是君子吧
作者: 星駭    時間: 2020-9-17 02:38 AM

本帖最後由 星駭 於 2020-9-17 02:38 AM 編輯

綠共詐騙集團標準就是想要將自己的犯罪行為合法化嘛

作者: Ivy_1110    時間: 2020-9-17 07:07 AM

主要考驗檢察、法院的公信力,是否願意維護司法公正,而非專門服務

政府高官,是武器但傷人亦傷己。

這個對於目前大量詐騙案來說是福音,但對於人民來說是否給政府這個

權力,是要深度思考的。

即便立法院通過,人民亦得複決,依公投法第2條就有「法律之複決」,

屆時人民不放心,就連署廢掉這法律,當然通過的立委也不用出來選了。
作者: phtn    時間: 2020-9-17 08:06 AM

只能說天天譴責大陸極權統治的那群人心中其實非常嚮往自己能極權統治
作者: gogosp    時間: 2020-9-17 08:19 AM

我個人的意見這個政策如果用在正途是可以打擊犯罪,但是,如果行政不中立,就容易變成東廠呀!
作者: 果菌蜓    時間: 2020-9-17 08:27 AM

號稱是民主的國家,結果卻一步一步朝極權非民主的方向走。人民是否該覺醒了?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20-9-17 08:28 AM

科技偵查法不就等於是網路上的竊聽行為嗎? 高喊自由民主還不是同樣幹出和極權國家相同的行為?(不要再說是為台灣 應說是為護自己的政權)
作者: honaka    時間: 2020-9-17 09:58 AM

這樣的行為不就跟他們口口聲聲說不自由的中國一樣嗎?
哪天在台灣被消失也不意外囉
作者: ericchen05    時間: 2020-9-17 10:05 AM

我覺得可行,同樣的狀況,大陸不問就直接執行,
台灣就是侵權,
然後犯罪率節節攀升時,就是政府辦事不力,
更何況,現在不能監聽嗎?其實早就可以了,只是不能放到檯面上~
如果沒有做虧心事,真的不用怕~
而且既然是法律條文了,那就是有所限制,反而不能亂來,反而受到監控有沒有濫權~
這法規條文早晚都是會通過的~就是看甚麼時候通過了。
作者: 劉忠門    時間: 2020-9-17 10:07 AM

民進黨在立法院單獨過半喔
綠色恐怖來臨囉
不能再酸蔡皇了
要尊稱President Xi
作者: jchgeorge    時間: 2020-9-17 10:28 AM

台積電離職經理劉芸茜(55y) 將十二吋晶圓技術一萬五千份 帶槍投靠中共中芯(2002) 台積電八年訴訟告贏中芯 獲得中芯百分之十股權成為第三大股東與授權費
作者: a5604604    時間: 2020-9-17 11:49 AM

以台灣警察的辦案能力來說一定盯死情報科南類的,我就有送過在路上遇到的事情給自媒體,然後警察就來查我過了,什麼私領域基本都是零,我都送自媒體則沒想過不送警的原因,後來在幹譙那隻鳥類自媒體。
你公權力怎樣基本都可以但是擾民無上限就不好了,而且還像是用抓犯人的方式堵信息人不是很怪嗎。基本上好意常常被濫用的莫非定理,沒有很支持。
作者: yslio    時間: 2020-9-17 01:18 PM

檢警可監聽通訊軟體✖
當權者可監控人民◯
作者: molitor    時間: 2020-9-17 02:04 PM

真的是感覺愈來愈嚇人了喔。
作者: 7-moon    時間: 2020-9-17 04:28 PM

鬼扯什麼只要不犯法就不用怕監聽?

任何人根本就不該被侵害隱私權利!

這種邏輯不就是跟共產黨監聽微信一樣嗎?

口口聲聲說對岸極權專制,結果自己執政做一樣的事?

817為了害怕共產黨統治,投票選了抗中保台

結果自己選出來一個跟共產黨一樣貪汙,極權的政府。

笑死!
作者: cpengl    時間: 2020-9-17 07:57 PM

7-moon 發表於 2020-9-17 04:28 PM
鬼扯什麼只要不犯法就不用怕監聽?

任何人根本就不該被侵害隱私權利!

不然綠共兩個字是被叫假的喔
作者: cgh1478    時間: 2020-9-17 08:17 PM

國民黨有白色恐怖...
民進黨有綠色恐怖...
台灣百姓一直在恐怖中~
台灣好進步好民主喔!!!
以後我們在網路上發表言論都要被監控了耶。
作者: ccyaba    時間: 2020-9-17 09:08 PM

馬娘娘無意中贓到立院喬王勾連, 雙標檔上竄下跳說馬娘娘人神共憤
雙標黨上台就不演了, 老子就要這樣幹
作者: GOTO657    時間: 2020-9-17 10:00 PM



"只要不做虧心事, 就不怕檢警偵查, 這些KMT們到底在怕什麼?... 只要法官同意, 檢警本來就能合法調閱"通聯紀錄", 搜索"私人住處"~...  "

說得好...就是有這總不要臉的人,民進黨以前不就是罵警察濫權監聽人民, 才慢慢改成嚴格限制警調的監聽權限,怎麼民進黨執政久了,也開始喜歡享受權力的滋味了嗎?
要是能以"只要不做虧心事, 就不怕檢警偵查"就當成理由,那中國大陸無處不有的監聽.監控,不就是最保護人民的國家了

作者: wu101010    時間: 2020-9-17 10:32 PM

這就是民進黨口中的民主?想監聽誰的,只要一句他是嫌疑犯就可以了嗎?
作者: LG0824    時間: 2020-9-17 10:57 PM

這樣跟共產黨有什麼分別,
要不要再追加天眼系統,
各路口監視器都有人臉辨識功能,
這樣抓人更方便.
作者: ubs    時間: 2020-9-17 11:05 PM

這個政府的作為完完全全就是赤化了阿
作者: yuweichern    時間: 2020-9-17 11:43 PM

終於毫不掩飾進行全面的綠色恐怖了,
台灣人民到底還要被騙多久?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20-9-18 12:40 AM

這種法案很明顯是對付老百姓
維護犯法官員
作者: bm4eun    時間: 2020-9-18 05:50 PM

監聽這種在極權獨裁統治下的產物居然要重現
說穿了只為打壓對手
作者: 舒米    時間: 2020-9-18 05:57 PM

台灣越來越像香港了
執政黨越來越像共產黨了
作者: twpointtw    時間: 2020-9-19 12:37 AM

想要白色恐怖復活?不然幹嘛學老共要監控民眾?
為了隱私權與個人秘密,這種科技偵查法簡直惡魔再現了!
絕對不可通過,絲毫不讓
作者: 59555955    時間: 2020-9-19 11:41 AM

綠共和紅共做一樣的事 外加還有1450的洗腦  
只不過綠共厲害的地方在於 他做賊還敢喊抓賊

就算最近 我們開放萊豬牛  大買凱子軍購  連釣魚台都快割出去了
還沾沾自喜 外交大突破?  是外交被人大突破了吧?  網軍1450的洗腦 夠恐怖了吧

換來什麼?衛生部長 和次卿來看一下 民進黨?
阿娘威 那下次川普要來看民進黨 我們不就要割澎湖 綠島了嗎?
醒醒吧 台灣人

作者: fviamiaarhrpex    時間: 2020-9-19 11:54 AM

本帖最後由 fviamiaarhrpex 於 2020-9-19 11:54 AM 編輯

綠色恐怖來了 比當年的白色恐怖 還要惡劣  
作者: shineasy    時間: 2020-9-19 09:40 PM

用要用對地方,不要到時又被爆料,那就難看了
作者: ericchen05    時間: 2020-9-20 01:29 AM

ericchen05 發表於 2020-9-17 10:05 AM
我覺得可行,同樣的狀況,大陸不問就直接執行,
台灣就是侵權,
然後犯罪率節節攀升時,就是政府辦事不力, ...

這些事是真的,但是不會因為不去立法而不會發生,
反而是立法了可以有效控制在一定範圍內,甚至是嚇阻的作用,
既然是洩密案,那就表示已經發生了,而如果沒有監控能力,
那是不是更會容易洩密?因為有法源根據做依賴,如果有洩密狀況時,
要反反監控也才會有能力跟經驗啊~
當然只是參考,如果情報本身夠報密,或是文官不愛財武官不怕死,
天下一片和平,那地確是不需要這個法條的。
作者: qooqq696    時間: 2020-9-20 01:53 AM

如果檢警為了辦案可以監聽電話,那為什麼監聽通訊軟體就不行呢?

這很明顯就是,當初制定法律時,只有發明電話,沒有發明這些通訊軟體啊。
結果現在犯罪集團都不用電話不打手機,改用line通話了......
作者: winks185    時間: 2020-9-20 04:40 AM

試什麼水溫!?只有綠色值得原諒不是嗎!?只要其它色就出動網軍東廠整肅!!
作者: q1w1kimo    時間: 2020-9-21 09:02 AM

又不殺人放火給警察監聽也沒差反正也抓不到把柄
作者: EDDY_M    時間: 2020-9-21 11:13 AM

噗 一樣呀 讓我想到 那時 一堆人在吠對岸做的事情
結果 我們現在大有為的民進黨政府 也想這樣做
果然呀 跟我之前說的 越來越專制 不知道的還以為 對岸已經統一我們了
原來沒有 我們還是 "民主""自由"的台灣寶島呀
相信民進黨 你就可以傻傻的一直還是認為 自己還是在自由民主的國家 哈
作者: bltopq    時間: 2020-9-21 10:38 PM

看不懂科技跟非科技..說白了就是要合法性的監聽跟監看關於民眾的隱私權不是嗎?

說了一堆理由..請先把司法改好!讓人民對於司法是可信任是公正的再來談這個吧

現在法官.檢察官.你要跟我說他們都是公正無私?我的頭腦還沒有洞好嗎..看看那無言的判決還有

神奇的髮夾彎判例.算了吧
作者: liaoian817    時間: 2020-9-21 10:39 PM

這種事情政府一做下去就會越來越無底線,人民自由安在
作者: lungzi    時間: 2020-9-22 03:47 AM

有前科的都需要監控。
作者: @水痕@    時間: 2020-9-22 07:49 AM

這是應該的
但是相關的配到措施必須到位
不然會變成某些人的工具
作者: poolaiusdd    時間: 2020-9-22 08:10 AM

本帖最後由 poolaiusdd 於 2020-9-22 08:13 AM 編輯

超讚的了
樣樣學中國
還是說咱們的民主是只有民進黨能做主??反正這個以後一定會成為剷除異己的工具

作者: a86241    時間: 2020-9-22 08:51 AM

我只有一點疑問 要給誰這權力來決定可以用這手段監聽 跟搜索另一樣找法官嗎 還是檢調單位自己可以決定
作者: hihi0929021    時間: 2020-9-22 10:51 AM

執法人員,自已也要守法阿!
不可亂用!
作者: lknggtt    時間: 2020-9-22 10:55 AM

試個屁水溫!幹的事跟共產黨一樣還要說的冠冕堂皇!
作者: tungmung    時間: 2020-9-22 11:06 AM

真正是無法無天了...還有自由嗎?
作者: tony61161214    時間: 2020-9-22 12:11 PM

以後的執政者
想辦誰,就可以辦誰了
作者: cd885678ggyy    時間: 2020-9-22 02:20 PM

本帖最後由 cd885678ggyy 於 2020-9-22 02:29 PM 編輯

科技執法是趨勢,但有兩項要達成
1. 執行前提條件反而更是重要。
2. 當局及執行單位公正性
不然就跟對岸龜笑鱉無尾了。

PS這並不是行的正就不怕,是個人隱私的問題,好比大數據的問題,個人的喜好、習慣被別人掌控,這是能夠想像的嗎? 內文也提到要經立院審核,這句話似乎暗示著什麼
作者: baghdatis    時間: 2020-9-22 02:40 PM

這牽扯到人權的問題嗎?還是只是針對犯罪嫌疑的人,但怎麼界定嫌疑人?
作者: summer911    時間: 2020-9-22 05:12 PM

法務部這方式真的有侵犯到個人隱私問題
當初對岸廣設天眼,監控設備不也是被罵得要死?
若連政府對個人隱私權都不用注重了
試問那一些當事人所謂非法搜集到的證據,是否能成為呈堂證供?
網路上各社交網站或通訊軟體或是手機製造商,有個資外洩一定被炮轟
這些網站或軟體只能馬上修改
甚至蘋果手機拒絕為司法案件將犯罪嫌疑人手機解鎖。



作者: conductor    時間: 2020-9-23 10:49 AM

怎麼感覺台灣也有共產黨
這種東西給甚麼意見
人權基本的要求有甚麼好協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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