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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瀏覽伊莉的時侯發生問題或不正常情況,請使用Internet Explorer(I.E)。 我以前交女朋友的時候,我們同年齡,他也有在賺錢,一個月給她一萬零花還不夠,後來結婚花得更兇,還偷偷的花了2百多萬,(第一次110萬還完,第二次130萬現在還在還)都是借來的信貸跟卡費,利息高得很,害我還得好辛苦,我警告他再亂花錢就離婚,還好現在控制住了,現在雙方賺的錢都我在管,每個月我拿固定的零用錢給他,他有需要買的我在幫他買,現在每個月多少還能存點錢
所以不管婚前婚後,都要有一個人專門理財,無法做到就分了,不然會很淒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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